问答详情

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增加了一项特殊条款,要求施工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单价时,在每一单价中增加5%的费用,不单独计量。该费用将从中标单位转移到业主委托的检测单位。请问:1招标单位是否有权增加该项目。如果你有权增加,这是违法的吗?如果无权增加,建设单位是否可以将该项目视为无效条款?或者违反了哪些法律条款或规定?

招标拍卖 2022-08-31 19: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