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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摩托车相撞,他从后面撞了我。双方都没有驾照或保险。交警认为他是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他被送进了医院。它花了1万多美元。我没有住院。现在他起诉法院,要求我陪他一起支付1万多美元,说双方都要互相赔偿。这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22-08-31 2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交强险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 需要按照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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