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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个月被一辆面包车给我撞了,经鉴定为8级伤残,请问在株洲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 2019-03-06 13: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八级伤残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双方责任比例,以及伤者的年龄,身份信息,户籍等综合判定。其赔偿数额包括以下内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医疗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鉴定费。其中大量的数据计算涉及受害人的工资、护理人工资、住院天数等,由于题述没有提供,可以列出计算方式你自己计算。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数额。
    (2)后续医疗费(整容费):凭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确定、必然
    (3)住院伙食补助费:《湖南省直单位出差管理办法》30/100天
    (4)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
    (5)护理费=护理报酬×护理天数
    (6)误工费=医疗机构证明、实际误工或定残之日前一天止
    (7)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8)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9)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0)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1)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12)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 劳动者因为第三人车辆肇事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人身损害与工伤补偿兼得。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职工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如果是因为本单位之外的第三方车辆肇事
    的,是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工伤,可以向肇事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基础上,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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