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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朋友买房子做担保人 如果对方不还款 我承担什么责任,如果由我继续还房贷,房是属于谁的

抵押担保 2019-01-25 08: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子担保涉及很多问题,要看实际情况来定,举个例子:如果到银行申请贷款时如果需要提供房产担保的话,通常做法将可以提供作为抵押担保的房产(可以是自己的或者第三人的房产)的产权证明(房产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证交予银行,这样在偿还清对应贷款前,被抵押房产被限制交易。 可以抵押房产的条件: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
    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 债务人有还款能力但是不还款担保人应该这么办?在一般保证中,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只要先要求债务人履行,只有经过诉讼和执行程序债务人无法偿还时,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债务人和/或保证人承担责任,这就是连带责任的简单理解。无论在哪一种担保类型中,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后,都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担保法》第十二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具体可以咨询法治中国律师网的在线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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