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一个容留他人吸毒案的当事人,该案发生的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地点在我家中,并没有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是我自首的,已经在2016年5月接受了派出所的治安罚款,并且接受了所在单位和纪检部门降职降薪的处分。莫名其妙的在今年9月19日忽然又被公安部门以此案为由提审,并且关进了看守所,目前我仍在取保候审阶段,想请教律师像这种情况是否合法?难道同一个案子竟然可以翻来覆去的进行打击处理吗?一个自首的非主观故意非盈利性质容留他人吸毒案,作为当事人我本身其实也是受害人,案发地点在我家中,当时我家中还有病重的父母年幼的孩子,我自己也对这些毒友贸然前来的行径反感至极,所以才向公安机关自首,可是我在经历了审讯后,派出所念我初犯并存在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家中父母患病孩子年幼对我从轻处理,只要我缴纳了治安罚款500元。我工作单位也对我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相关纪检部门也给予了我降职降薪的处理和处分决定,最后还登报批评处理,在电视台循环播报…一个存在很多无奈和特殊隐情的吸毒者,在经历了这么多之后时隔5月竟然再次因为同一个案子又被公安机关抓进局里审讯,还直接将我收监,关进了当地拘留所,目前我仍在取保候审阶段。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免于起诉?一旦起诉又如何判决?相关办案部门如此这般处理案子合法吗?合情合理吗?同一个案子为何不同一时间处理?拖了这么久时间翻来覆去的折腾人,让我和家人在精神上饱受折磨,生活也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都快要被弄疯了~请求律师帮助解惑

刑事辩护 2019-01-07 09: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否则,即使申请了也不会批准。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会定期进行传讯,在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刑诉法》的相关规定,等待法院排期审判。
    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案件将会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之后就看公安机关是否能发现其他证据。
    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无法起诉的,最后公安机关会撤销案件。
  • 行政拘留最多15天,刑事拘留最多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如果是被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家属、委托代理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本人,均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玉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