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2、李某(17岁)、魏某(23岁)因涉嫌强奸、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某基层检察院提起公诉至某基层法院审理。被害人父母提出医疗费、丧葬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予以受理。法院于9月8日开庭公开审理此案,庭审后,当庭宣判。判决于9月10日送达被告人李某、魏某。9月30日,李某提出上诉。由于魏某未提出上诉,于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问:本案的诉讼程序上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误工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附带民事诉讼,当庭宣判。问:本案的诉讼程序上存在哪些不当之处?

损害赔偿 2019-05-27 20: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审结。  
    一、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九条
  •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受害人不服刑事一审判决,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就受害人不服刑事一审判决,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提出抗诉申请,但是如果检察院已经提起上诉,就没有必要再进行了,检察院不可能既提上诉又提抗诉。而且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法院都会对刑事部分进行重新审查。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2、若被告一审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采取问讯式审理方式进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潍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