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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来自无锡。由于某些原因,我们公司需要搬到统一集团旗下的公司。如果我不想去,我会得到相应的补偿吗?

公司企业 2022-09-02 15: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如虽有搬迁行为,但综合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可正常履行,劳动者一般需要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协商不成的自行离职,则很难给予赔偿
  •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没有经济补偿。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职工的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可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 如果因为公司经营需要调整的要求整体搬迁,造成劳动者在途时间延长、照顾家庭不方便,与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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