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和朋友在城里租了一所房子。从2013年9月21日到2014年9月21日,我们一次付两次。租赁期满后,我们退还了两个月的押金。现在我们搬出去和房东商量。如果我们帮她找房客,我们会退还两个月的押金。合同没有终止。我们还说,我们会继续支付租金,当租金已经支付,但没有找到承租人时,现在我们已经找到了一个承租人,但房东的姐姐在2014年3月21日将房子租给了另一个承租人,但现在她说我们只会退还一个月的押金。这是违法的吗?

合同纠纷 2022-09-02 16: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可以搬出去的。但是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如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呼伦贝尔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