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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已经两年了,有一个上初中的儿子归我,只有一处婚内购买的房子,房产证是我和他的名字,当初协议离婚时说好房子归儿子名下,双方有居住权。因为我们没有别的住处,就只有离婚不离家了,可是矛盾就日渐多多,他总找各种理由吵架,想赶我出去,我叫他卖房分钱,他就是不同意,就想整天以恶毒言语攻击我,还想打人,儿子都害怕了,可我一个打工的女人又无能力租房,考虑到搬出去我就别想再住进来了,他是出尔反尔的人,再婚时就不会考虑儿子了,到时儿子就得不到房产了,我们之间就会有更大的矛盾,因此我就想卖房一了百了,能有什么办法吗?

离婚 2018-12-26 14: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女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房产证是属于一方的名字,按照规定就属于产权人所有,但是中间有两种待定环节
    1、房子的购买是婚前还是婚后,关于房子的事情,在离婚时是否有财产分割协议,怎样的约束条款。
    2、离婚时:是指的离婚后还是离婚前,如果是婚前还是属于共有财产,不可以一人做主,但是离婚后,完全由产权本人自由支配。
    如有帮助 请采纳。
  • 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申请免税需到市地税局。
  • 双方因吵架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协议。离婚制度,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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