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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在化工厂做清洁工作。当她签署工作合同时,她说她每天工作八小时。上午7点30分至下午5点30分之间额外的两个小时是休息时间,但工厂限制了清洁工的自由。清洁工不允许自由地度过休息时间。工厂也没有为清洁工提供休息的地方。我们住在工厂附近,要求制造商在家休息不会影响工作时间。这个要求合理吗?制造商干扰清洁器的自由休息时间并强行关闭清洁器的休息范围是否合法!

劳动纠纷 2022-09-03 08: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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