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两个子女,一个子女随女方,住的房子是男方的婚前购买的,女方是否有权以子女的名义分男方房产的赔偿。

离婚 2019-01-18 10: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个人财产范围:
    (1)一方婚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婚前买房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双方明确约定,可将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前购买的房子,经过夫妻双方明确约定,可以成为婚后共同财产。
    约定要书面的,可写清楚实际出资及双方约定的房产共有份额。
    按双方约定转化的,最好再去及时办理房产增加共有人手续。如果因贷款等原因无法办理增加共有人的,双方书面约定也是有效的,不管是否公证。
    另外,该房虽为婚前所购,但并非一方全款所购,而是有贷款。
    在婚后涉及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问题。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约定,在离婚时,另一方也有权对婚后共同还贷及其相应增值部分要求分割、补偿,这是法定的权利。
  • 对于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前一方首付的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时最好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因为婚前一方首付的房产在离婚分割时会涉及到房产还贷的扣除及扣除后分割。综上所述,我们了解了婚前购房,离婚时对婚前房产如何分割,但在现实中,由于各家情况的不同,对离婚时婚前房产分割的方式方法也不同.
  • 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配,应适当考虑女方和经济困难房的权益。 重婚罪属于离婚中有过错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候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因为一方出轨而导致的离婚。
    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黄冈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