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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但是同居一年以上,有一个孩子,现因为对方家暴,所以不想继续过下去,但是男方要求退还彩礼钱,该怎么办没有结婚证,但是同居一年以上,有一个孩子,但是男方要求退还彩礼钱,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2-15 18: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非婚生子女只不过是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但由于天然的血缘关系,男女结婚与否并不影响非婚生子女与其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所以《婚姻法》规定说,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换句话说,既然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那么非婚生子女也就享有继承权。因此,私生子享有继承权,私生子可以继承财产。
  •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 关于双方在离婚时的彩礼退还问题,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 根据民事法律的性质和规定,男方向法院提出返还彩礼的请求后,法院才会支持。如果男方不提出,可以不返还。 在亳州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实务中,在领取结婚证以后一年以内离婚的,一般返还40%左右;一年至两年间离婚的,返还20%;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的,最多可以再增加10%,但是需要男方提出证据证明造成其经济生活困难。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对方没有尽到照顾和支持家庭生活的义务,可以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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