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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不服从公司的岗位分配或工资调整安排,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可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没有,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补偿?

劳动纠纷 2022-09-04 0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可以不支付补偿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是劳动者出现以下的情形,具体是: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 单位与职员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需要结合具体情形来判断,如果有法定情形的,可以辞退劳动者,但是需要给予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取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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