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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付次要责任对方修车费用是7500元我该怎样赔付

交通事故 2019-03-07 12: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讨薪过程出事,不能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就请按强制执行程序进行,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配合法院执行。
      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只有与法院相互配合,才能尽可能大地实现执行目的。
    法院会先查询被执行人的基本财产,比如银行存款、房屋、车辆等。如果法院查封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则会依法进行拍卖、变卖等措施。如果查询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则申请执行人要想法配合法院查询,一旦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要求法院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偿还能力而不偿还的,法院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比如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司法拘留等。
  • 酒驾出现交通事故后,如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无其他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酒驾方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并依法承担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按照交通事故相关赔偿法规及工伤保险条例n第一:上班途中,发生与机动车交通事故,不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则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第二:根据责任,首先按照交通事故来处理,对方通过保险进行赔偿,费用主要是在治疗,修养期间的相关费用及误工损失等;第三:工伤保险补充原则:即在事故中,受伤害的部分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赔偿,赔偿后尚有差额的部分由工伤保险补足。用人单位本身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未能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工伤补足部分由单位承担。
    n注意:工伤保险在这里只能做补充用,而不是双份享受,如某个交通事故后,受伤一方承担次要责任,最终认定赔偿数额为8万元,按照伤残等级,按照工伤走他可以获赔3万元,按照交通事故则可以获赔7万元,则此人总共可获得的赔偿为8万元而不是10万元。
    交通事故全额7万元+工伤保险1万元,工伤保险只能补足而不能超额享受。还有其它疑问,可登入法律咨询贴吧,找相关律师寻问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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