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一对夫妻在一起生活十几年,孩子都10多岁了,结过婚,又离婚了,仍然生活在一块,没有补结婚证,法律会保护事实婚姻吗?一对夫妻在一起生活十几年,孩子都10多岁了,又离婚了,没有补结婚证,法律会保护事实婚姻吗?

离婚 2019-01-24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法律婚姻而言的,指未办理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男女两性结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司法解释
    (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关键点是你们双方的同居时间。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建立同居关系的是事实婚姻,这种婚姻关系同在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婚姻关系是一样的,两者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
    但是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需要先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再根据离婚程序办理离婚。
  • 事实婚姻跟生没生孩子没关系,符合以下2点就是事实婚姻了
    1、虽然没有领证,但是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双方都无婚姻在身。
    2、以夫妻名义生活时满足登记结婚的一切条件(例如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非近亲结婚,无医学上不适宜结婚的疾病等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定安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