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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分手后,我不知道他在外面欠了多少钱。我没有签名,也没有把它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 2022-09-05 1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一方在外所欠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则属于借款方个人债务,无须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 夫妻一方没有签字的债务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是以是否签字为标准。只要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无论另一方是否签字,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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