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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已经订婚了,彩礼是两万元。现在,男人后悔了,要求女人归还彩礼。这合理吗?

离婚 2022-09-05 14: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符合法定情形的彩礼可以予以返还。《婚姻法解释二》规定,予以返还彩礼的情形是: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符合下列三种情形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没有领结婚证的;第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领了结婚证,没有在一起实际生活的;第
    三、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就是说婚前男方家的彩礼全部都是借的,婚后没多久,女方就要和男方离婚,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是,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举证责任由男方负责举证
  • 给付彩礼后,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在离婚的前提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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