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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租期没有满,但我不想租。押金不能退还,但我必须支付租金和物业费

合同纠纷 2022-09-07 03: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押金一般情况下是为了保证承租房屋的设备设施的完整,水电气等费用的结算等事项而交付的,在解除租赁关系时,需综合前述事项无异议的情况下,是需要退还押金的。另,在租期内提前退房,属于违约行为,应根据所签署的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二是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
  • "租房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问清楚租金的内容,物业费、水、电、天然气等费用由谁承担;
    2、注意核对房东的身份证和房产证,还要核对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
    3、应当明确租赁期限、支付租金的时间和方式,并提供支付依据;
    4、入住前确认家具、电器等设施损坏情况,确认维修责任;
    5、是否允许转租,应当约定;
    6、约定租赁合同变更、解除等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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