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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没有查出宫外孕,首诊医生诊断为月经不调,三天后,腹痛不止,大出血,急诊诊断为宫外孕,切除左侧输卵管。请问,这有没有侵权,是不是误诊或是漏诊,多次找医院无果,我应该怎样维权?谢谢各位!首诊医生诊断为月经不调,有没有侵权,是不是误诊或是漏诊,多次找医院无果,我应该怎样维权?

医疗纠纷 2019-03-27 22: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医院误诊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依法维权。
    若当时没有明确诊断的,属于误诊,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医院误诊肯定是要负责任的,但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而且医院随便说下,都可以推卸责任,别说耽误病情了。
    医院误诊,可以索赔, 跟医院打官司,很麻烦,因为在医院在做所有有风险的事情前都会需要病人方签字画押,再出现任何问题时,医院都不负责任。
  • 不论是误诊还是漏诊,只要医院存在过错,到时肯定很获得一定比例的赔偿。建议先咨询法医,确定存在过错且作出鉴定结论再起诉。这是本案最好的解决方案。
    3、也可以按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等起诉,但都不如第2种方案更能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 判断医疗上的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也就是法律上的误诊,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  
    二、是否对患者的人身造成相应的损害后果;  
    三、过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误诊是客观存在的,但对于误诊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并不是所有误诊都是医疗事故。对于疾病的诊断治疗,是一个动态过程,要求医生认真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制定治疗方案。即使不能及时诊断,也应作好必要的拟诊和护理工作。  因为目前医学还不能包治百病,不同医院有不同的诊疗条件和水平,诊断准确率也会有所差异,误诊、误治在所难免。
  • 对于漏诊行为,如果医院有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或者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的因素造成的,医院没有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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