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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女双方因为户口问题离婚了,但是一直没有复婚,现在又找了一个女的,领了结婚证,现在领证不到一个月,男方想要回头,就怕女的不愿意,这个有没有规定可不可以离婚?男女双方因为户口问题离婚了,但是一直没有复婚,领了结婚证,男方想要回头,有没有规定可不可以离婚?

离婚 2019-04-19 02: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此条即是关于法定婚姻的规定。事实婚姻是相对于法定婚姻而言,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本案原被告共同生活了十几年,生育和抚养了三个儿女,符合事实婚姻的特征。
      我国对事实婚姻的认定,采取的是在不同的时期,有条件的承认其事实婚姻关系。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的存在,即承认事实婚姻与法定婚姻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公布实施后,明确只要未进行结婚登记,都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 (1)如果两人是夫妻名义同居,则有配偶的一方涉嫌构成重婚:如果其妻子提起了刑事自诉,会负刑事责任(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还应在离婚时给妻子精神损害赔偿。同居的另一方如果是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也涉嫌构成重婚。
    (2)如果婚外情的双方虽不以夫妻名义、但长期稳定共同居住,造成有配偶的一方离婚的:在离婚时也应给妻子精神损害赔偿。
    (3)如果没有以上情形、仅是一般的婚外情,如果婚情导致夫妻离婚:在离婚时可能会适当少分财产。
    (4)此外,如果仅是有一般婚外情、却没有以上情形、也没有因婚外情导致离婚,就只能受舆论和道德的遣责了。
  •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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