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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做生意而借钱损失了数万元。她必须偿还我妻子离婚的一部分吗

离婚 2022-09-08 1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看情况。如果婚姻关系解除后,夫或妻一方发生的个人债务,那么只能向债务人单独追偿,与另一方无关。如果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后尚未支付的,那么债权人能够举证此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以夫妻名义所负债务则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 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要求偿还借款,我国婚姻也有相关的规定。但能否得到支持,要看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存续期间因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所需而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离婚,也应当双方共同承担。
    如果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即使在婚内,也无法要求债务人的配偶承担还款义务
  • 您好,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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