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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了房子不是集资房 限价商品房 年前让交了三十万 没有给合同 也没有任何利息 说是交了才有选房资格 当时福利面积之外的部分房价我8000左右 现在房价16000以上 后来选房顺序是随机抽签的 现在选好房了 这几天开发商让交房款 按揭或者全款 但是目前不给签合同 说是等所有人房款都交了以后才能签合同 请问这样合理吗 如果不合理 应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8-12-30 19: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福利房是计划经济年代的产物,原指单位集资建设然后按成本价分配给内部职工的住房,向房管部门申请以微利价购买的住房。98年之后政策规定停止实物分房,所以现在已经没有所谓的福利房了,有的只是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也属于保障房的范畴,在这里我给你解释一下吧。
      保障性住房一般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人才公寓等等。这些房子的申请条件,都是要求你是本市户籍、名下无房。其中,经济适用住房是比较常见的,经常会在各大媒体听闻到。
    经适房主要是针对户籍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而设的,除了要求户籍和无房外,还要求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有资产和收入的限制;婚姻形成时间符合规定;全家名下没有房地产且规定年限内没转让过房地产;未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市政府要求的其它条件。
    条件的话大概主要就这些了,仅供参考,因为各地区政策不一样,所以要具体咨询当地的经适房主管部门。
  • 开发商违规出售商品房的行为有哪些
    1、未按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的;
    2、未按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3、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
    4、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的;
    5、分割拆零销售商品房住宅的;
    6、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
    7、未按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管理办法》的;
    8、委托没有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自己的房产值多少钱
    以当地商品房房价为参照物,了解自己的房产值多少钱;若自己不明白,可以找内行的朋友咨询,附近交易的案例比较,或者找评估公司评估;
    看拆迁开发商的手续
    对自己的产权手续、房产价值等有数之后,若收到拆迁通知,马上咨询了解拆迁开发商的法定资质,是否有拆迁许可资质等,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若没有的话(好多是借用的)拆迁开发商的主体就有问题,属于违法拆迁;目前好多地方的居委会(村委会)、乡镇政府、甚至县市政府,都是在没有拆迁许可的情况下拆迁的,事后找一个拆迁公司顶顶名;
  • 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集资房
    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的情况,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并且《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1999年5月1日施行)第五条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因此此种情况下该协议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即应认定转让有效。
    如果一方违反约定,不履行转让协议,另一方可按协议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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