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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员工,因公司架构调整,需要调岗,但是员工不同意,辞退的话,需要给补偿吗?

合同纠纷 2019-03-28 06: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合同未满,但如果用人单位进行调岗属于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对于是否胜任工作,企业说了算,调岗必然调薪,而调岗是劳动合同里面必然明确了你必须服从的;
    拒不调岗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加上劳动合同法未明确此种情形可以获补偿,所以最终结果是无法获赔;
    不足6个月的计算半个月,你说的就是按
    1.5月工资补,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用人单位二选一。
  • 公司调岗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如果公司不经员工同意强制调岗,员工可以整理好以下材料去申请仲裁:
      
    1、写好劳动争议申诉书并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员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或称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与否,分为三种情形:
    一、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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