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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3年春节期间,经媒人介绍相亲,与殷某(女)一见钟情,随即我二人确定订婚,并男方应女方要求支付30000元礼金及4000元红包,但双方并未立下任何凭据.春节过后,男女二人各自返回工作处,身处异地,此后之见过三次面,且未发生性关系.而在三个月后女方主动提出解除婚约并要求立即退还礼金及红包,由于女方执意如此,于是我同意解除婚约,并通知双方家长及媒人处理退还礼金及红包的事情.虽女方已通知其家人处理退婚一事,但女方家人并未付诸行动.对此我深感气愤,如果我上法院起诉,胜算几何.请各位专家指点.

离婚 2019-01-03 2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到你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离婚起诉书。诉讼的时候要提交证据。
    2、诉讼离婚一定是先调解再判决,所以不能缺席审判。不过法院会发传票给他的,你需要向法院提供他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果没有联系方式和地址,法院也不会受理你的案件。超过两年,没有任何音讯的(包括亲戚朋友都没有他的音讯),可以向法院申请他下落不明,再申请缺席判决。
    3、法院的收费是50-300不等,财产分割涉及20万以上,还要加收。具体见下面规定。诉讼费用也是先调解再判决。一般是双方分摊或者由拿到财产特别多的一方,或者有重大过错方负责。
    4、一审一般是6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15个月。对方上诉的话,一般三个月内审结,最长不超过6个月。
  • 我国婚姻法不承认婚约的效力,所以,无所谓解除不解除。但是基于道德和民法的基本精神,如果双方有聘礼的来往的,以互相返还为宜。因为仅仅是婚约而没有依法办理结婚手续,因此不需要进行相应的离婚手续办理,双方分开即可。
  •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女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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