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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用车子抵押三万元给我,他是内蒙古的,他以前用车子已经抵押给了担保公司贷款,现在担保公司把他的车子开走了,他也跑了,电话打不通,我该怎么办?我又没欠条,只有抵押收据他以前用车子已经抵押给了担保公司贷款,他也跑了,我该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19-04-02 18: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很高兴为您做解答。作为购车贷款的担保人您当然就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啦,首先来讲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说除担保以外,没有参与车贷整个过程,与整个车贷无牵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然后就是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资产,具备代替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具有本地户口或居住证明;个人征信良好。
    只要同时符合以上条款的个人,就可以担保。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啦,希望您能满意,并且能够帮助到您!
  • 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汽车消费。  申请汽车抵押贷款,贷款期限可以以天计算,也可以以月计算,最长不能超过半年。
      申请汽车抵押贷款,贷款金额:贷款金额根据车辆年限、车辆状况可以做到现有价值的80%——90%
  • 企业转让其债权债务也一并转让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应当由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后,方可转让,否则转让行为对债权人无效。
      
    2、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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