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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因工伤住院。现在我已经在家乡休养一个多月了。请问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时间有没有限制?

工伤赔偿 2022-09-12 00: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
  • 工伤治疗的个人医药费用报销范围: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如果单位没有给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医疗费全部由单位支付
  • 工伤医疗费用办理报销的方式是: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先由受伤者所在单位垫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对已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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