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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在XX脚下的农村,XX府没有合法的手续,所以拆除了房子。然后XX府把土地卖给了开发者。我应该怎样保护合法权益。

房产纠纷 2022-09-12 20: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房屋被强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买房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首先要弄清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属;
    2、地段、环境;
    3、在合同中应明确界定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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