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因为另一方搔扰我的好朋友 并用意危害我的声誉 我很气恼语言污辱了她。她如今警报了,另一方是微博上面的路人。这一事儿怎么处理

损害赔偿 2022-09-14 1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名誉损害,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按照《民法总则》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既然依法享有名誉权,该权利就受法律保护,不容任何人肆意侵犯。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 通过网络发布不实的信息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的,怎样处罚要看情节而定,主要包括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可以报警处理,要求对方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