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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生意失败我朋友向人贷款没能力还清己十多年,但平时还是省吃俭用还款,由于债权人己病故,其亲属向贷款人追讨并向其口头承诺不要利息有人作证,贷款人在其亲友帮助下付清人余下本金但债人还追讨利息怎么办还是省吃俭用还款,其亲属向贷款人追讨并向其口头承诺不要利息有人作证,贷款人在其亲友帮助下付清人余下本金但债人还追讨利息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5-13 12: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高利贷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的利息即可。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 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的计算方式就是复利。民间借贷遵循不保护复利原则,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所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所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第七条分别作出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此可见,该司法解释并不完全禁止高于银行利率的行为,但是了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外的高利,也即并未禁止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合理的复利。
  • 购房贷款合同银行应该直接给贷款人的。
      同时贷款合同是由银行或开发公司直接给贷款人的,可以通过自己的账户,银行去查询所贷款的信息。如果有贷款信息,就直接找到贷款银行,信贷部门,找直接领导人。
      等额本息贷款买房时,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计算原则:银行从每月月供款中,先收剩余本金利息,后收本金;利息在月供款中的比例中随剩余本金的减少而降低,本金在月供款中的比例因增加而升高,但月供总额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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