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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东持有50的公司股权,B有30,C有20。B召开股东会要求解散公司,AC可否要求不解散公司,只是让B交易股权,让B撤资?A股东持有50的公司股权,B召开股东会要求解散公司,只是让B交易股权,让B撤资?

股权转让 2019-03-11 19: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公司股东要撤资,只能是资产溢价,处理方法如下:如果是减资,首先减少实收资本,如果有资本公积-资本溢价,那么剩余部分先冲减原始资本溢价部分,如果还不足弥补,按顺序冲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冲减的过程是按顺序进行,只有在前一个不足弥补的时候才考虑下一个,不是按比例减少。从实质来说,无论冲减净资产的哪个科目,那么剩下的净资产总额都不受影响,所以也不会影响其他股东的股东权益份额。
    2、不能确定公司是否仍在继续经营。
    2、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股东不能抽回出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公司如果要解散,必须经过清算程序,方能拿回出资。
    4、可以选择股权转让,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一般而言,中小企业喜欢给员工一部分股权,以实现“金手铐”的功能。中小企业要想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会出现以下几个难点:
    首先,股价不好确定。
    因为非上市不能上市流通,这样就难以计算得出一个公允的股票价值,在定价时主观因素影响严重。
    其次,股票缺乏流动性,收益不能及时体现。
    中小企业股票难以自由流通,变现能力极差,一般只能在离职时才能变现。
    再次,财务不够透明,员工缺乏信心。
    中小企业一般不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公司的财务资料缺乏公信力,如年度销售额、利润额、负债额等,都难以令员工尽信。
    第四,员工的股东难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一般来说,即使是小股东,员工的股东权益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际上,企业一把手的权威太盛了,小股东的说话权利往往被剥夺。
    长此以往,没有任何的小股东还会有兴趣在公司大事上说话了。
  • 股权交易,主要是指股权转让交易。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
    一般而言,股东所拥有的股权在性质上是相同的,只在份额上有所差别,但是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的内容进行规定,如将股权与决策权分离,就决策权问题进行特别规定。

  •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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