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本人1980年2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在同一单位办理了招工手续成为城镇合同制工人,本人的单位系原国有企业,1986年12月《合同制工人录用审批表》记载本人参加工作时间为1980年2月,1993年6月,原寿光县劳动局《企业职工年功工资审批表》也确认本人参加工作时间为1980年2月,本人自1987年1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1980年2月——1986年12月未缴纳养老保险。本人1980年2月——1986年12月的连续工龄,寿光不予办理。但按照劳社厅函[2002]323号文的条款,应该办理。请问,潍坊市人社局文件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原寿光县劳动局《企业职工年功工资审批表》也确认本人参加工作时间为1980年2月,本人自1987年1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潍坊市人社局文件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保险纠纷 2019-05-22 13: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机关事业单位无故停发劳动合同制职工资是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
    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指出企业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招用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工人,除国家另有特别规定者外,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
    企业招用合同工采取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
    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养老基金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退休养老金不敷使用时,国家给予适当补助。实行合同工制的根本目的在于,打破铁饭碗、大锅饭,真正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企业劳动者的素质。
    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和企业合同制工人区别在于工资和福利的落实上。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一般按档案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合同制工人工资比较灵活,由企业自主决定,档案工资只有在退休时起作用。
  •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他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含本企业工龄。
    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总的工作时间。
    连续工龄含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两个工作单位以上,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 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连续工龄同时是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则不一定是连续工龄。例如,某人退休前在工厂连续工作的时间有20年,在这以前他曾在其他单位工作了15年,如果他是经过组织调动来这个厂工作,他的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都是35年。
    如果他未经组织调动来到这个厂工作,则他的一般工龄为35年,连续工龄为20年。
    而视同缴费年限是养老保险政策的一个特定规定,其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参加养老保险;二是其原来的工作时间符合国家计算连续工龄的政策规定。
    部分早期离开企业人员的误解,就是将一般工龄简单地等同于连续工龄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潍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