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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2013给人担保了,法院也做过调解,借款至今未还清债务。这二年内法院也没找过我,原告也没告诉我,被告也没告诉我,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列入了失信人名单了该如何处理 谢谢我是2013给人担保了,借款至今未还清债务。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列入了失信人名单了该如何处理

债权债务 2019-05-14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债务如何追讨的问题。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
    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 担保人可以要求法院把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 担保人,就要负责这笔借款的偿还承担责任。说到现在每月都结算利息,就说明债务人承认这个债务,诉讼时效没有过期。你要做的事情应该是两件,一是要求和督促借款人及时归还全部债务,二是做好自己承担归还借款的准备。
    当然,如果你为借款人归还清了欠款之后,你可以搜集证据,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借款人,要求借款人偿还之前所垫付的全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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