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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办公电脑上挂了一个私人固态硬盘,公司之前没有规定不允许使用私人硬盘,我在私人硬盘上我放了公司的资料,上面我老婆公司的机密资料(这个硬盘以前是我老婆用的),现在公司把这个硬盘备份了,然后把硬盘的资料都删除后归还给我。公司提出发现在我硬盘上有其他公司的资料,还说我在公司操作非公司业务(完全就没证据),对公司构成了盗用其他公司资料的责任,给了我一个通告。我昨天已经邮件提出要求公司删除我的个人数据,但是没有理我。因为里面有我老婆公司的商业机密,我怕公司去找我老婆公司那边,对我老婆有影响,或者是这些资料被泄露都是影响比较大,所有我想咨询一下我应该怎么处理,让公司删除这些个人资料。公司可以检查我的私人硬盘里面的资料吗?如果公司去找我老婆公司说在我电脑发现了她们公司的资料,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吗?因为硬盘上也有我们公司的资料,公司是否也可以起诉我盗取公司资料?还说我在公司操作非公司业务(完全就没证据)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吗?是否也可以起诉我盗取公司资料?

诉讼 2019-06-02 09: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盗取商业机密该如何定罪量刑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需要四个基本条件,一是行为人需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需要说明的是单位也可以成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二是案涉的秘密需要是刑法规定的商业秘密;三是行为人具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四是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这四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商业秘密的概念n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及国家有关规章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所谓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所谓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所谓带来经济利益和具有实用性,是指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带来现实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n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你窃取什么资料,如果窃取的资料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可能你会在面对经济赔偿的同时,还要负上刑事责任。如是是一般公司内部保密资料,要看你公司是国有、外资还是民营企业,如果是国有单位,那你的行为不只是要负责经济赔偿责任,有可能还会面对刑事诉讼。
    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窃取公司内部资料,百分之一百要负责经济赔偿。
  •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补偿金是合同自己约定的。竞业禁止的对象也主要是高管、技术人员和掌握公司核心机密的其他人员。
  •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首先要看你复制的资料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如果不属于商业秘密,就谈不上侵犯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你复制的资料是否属于商业秘密要看是否符合上述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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