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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的分公司已经卖了,如果您不同意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

劳动纠纷 2022-09-16 07: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等规定
  •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公司要给与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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