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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前男朋友分手了,可他一直缠着我不放。给我妈发信息,打扰到我妈的生活了,平时上班拦着我。已经严重打扰到我的生活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现在想要回他为我付出的所有钱,还有就是我怀孕了,打了孩子,可有一部分钱是我自己出的,他并不负责出钱!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怎么算?他现在缠着我的原因是想要回他对我付出的所有钱,包括打胎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他并不负责出钱!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怎么算?

离婚 2019-04-26 15: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孩子生下来了,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要承担抚养的义务;分手后如果打胎了,打胎的费用以及由于打胎导致的身体损害男方也要承担,赔偿通常比较难,建议男女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
  •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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