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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作途中骑自行车摔死,公司买了团体意外保险。个人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部赔偿吗?

保险纠纷 2022-09-17 0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是指企业作为投保人,员工作为被保险人,统一以团体的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其保险责任范围通常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
  •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因意外造成死亡,保险公司按照100%的比例赔偿保险金;如果附加意外医疗保险,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还应赔偿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附加意外住院津贴,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住院时间每天计算固定的金额赔偿住院津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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