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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为我弟弟按照农村习俗说媳妇,彩礼是20万。但是现在那个女孩走了,想还彩礼。但是,对方的父母不给,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

离婚 2022-09-18 0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彩礼是否返还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处理。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因办理了结婚登记,在结婚期间双方又没有书面约定财产归属,故此即使分居所赚的钱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彩礼是指按照风俗习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
  • 司法实践中,涉及彩礼纠纷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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