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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公司接受工程后,设立项目部,拥有工程积分转包,两包公司设立项目部积分转包给三包,这种行为违法吗?

建筑工程 2022-09-21 11: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程项目总承包指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的企业,承包者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 转包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
  • 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从而将此两类行为定性为违反行政法禁止性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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