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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他人43小时,具有殴打情节,导致一根肋骨骨折,一级脑外伤,全身多处淤青,被鉴定为轻微伤,因为涉案人员是政府人员,所以公安还没有立案,希望我能够调解,现在我不想调解,能否起诉肇事罪并要求赔偿,能够要求精神抚慰金吗?这种情况肇事者会被怎样量刑?现在我不想调解,能否起诉肇事罪并要求赔偿,能够要求精神抚慰金吗?这种情况肇事者会被怎样量刑?

调解 2019-06-04 16: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轻微伤要赔偿多少钱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从法的角度看,要看伤的具体情况,是否就医,双方的事故责任等,再有个大的影响因素是双方心态,协商的具体情况,可多可少。双方有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请求交警调解或提起诉讼的办法解决。
  • 关于轻微伤是否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问题,通常情况下,
    1、在人身伤害案件,只要是有受伤情况一般都要做伤情鉴定。
    2、属于行政案件的,被害人拒绝配合做伤情鉴定的,警方会记录在案。
    3、属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需要做伤情鉴定。被害人不配合的,警方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被鉴定后认为符合轻微伤的有关条件的,应当依法对伤者进行相应的损害赔偿。
  • 打架受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只能做调解处理,调解不成,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打架致人轻微伤,属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然能按人身损害赔偿向法院起诉。
    起诉需向法院提供的材料:诉状及副本、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公安机关笔录、医院病历、医药费票据、用药清单等。《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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