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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在外地工作,老家的房子需要卖掉,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没办法亲自回去卖,想委托家里的亲戚帮忙给卖,好像是需要做个公证,老家的房子写的是夫妻两人的名字,做公证需要夫妻双方和第三方亲戚到场吗?老家的房子需要卖掉,老家的房子写的是夫妻两人的名字,做公证需要夫妻双方和第三方亲戚到场吗?

离婚 2019-02-10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夫妻之间财产公证,如果第三人知道该公证的情况,则对第三人产生效力。

    2、第三人是否知道夫妻之间的财产公证,要夫妻这方进行举证。

    3、如第三人不知道夫妻之间的财产公证,则合法的债权人还是可以主张夫妻共同承担债务。而夫或妻承担了债务后,多承担债务的一方,可以按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约定向另一方主张债权。
  • 夫妻婚前财产公证是指未婚夫妻或已婚夫妻对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进行约定并对这个约定办理公证。夫妻婚前财产公证办理的主要内容如下:  夫妻婚前财产公证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需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手续和流程:  
    1、准备好以上提到的材料;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切记必须双方亲自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公证处不予办理。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按照公证处规定的时间,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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