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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上班期间受伤脚骨折,现在休养两个月公司不承认这是工伤,并且不报医药费,目前监控已查不到,只有到时的受伤材料说明并且领导签了字,还有医院发票和片子

工伤赔偿 2022-09-23 16: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论是工头失误,还是员工自己失误,或者是第三人侵权,只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非本人故意受伤、死亡的,一律都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等
  • 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
  • 申请工伤赔偿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受理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伤残鉴定意见书。
    4、诊断证明书。
    5、医疗发票及清单。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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