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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婚后夫妻感情不和,无法沟通,不能互帮互助,没有子女,我婚前买了一套房子在我个人名下,是我父母出钱买的,有按揭20年,按揭的钱也都是父母出的,请问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 2022-09-23 19: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等等
  • 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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