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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朋友钱打到我账户上,然后我把钱打到他人账上,现在他不还钱,朋友说要起诉我,然后叫我起诉他。他写有借据给朋友,我该准备些什么?一朋友钱打到我账户上,现在他不还钱,朋友说要起诉我,然后叫我起诉他。他写有借据给朋友,我该准备些什么?

债权债务 2019-05-15 0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据的写法一般包括三部分:  
    (一)标题  借据的标题可以由两种方式构成:  其一,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写上“借条”或“借据”字样。  其二,在第一行空两格后写上“今借到”作为标题,而正文的其它内容放在下一行顶格写,其实这是一种省去标题的借据的写法。  
    (二)正文  正文要写明下列一些内容:  首先,从哪里得到了什么东西,数量多少。要写出所借的钱物的数目及物品的品种、型号、式样、规格等。借出方也需写清楚。从单位借出的钱物要写上所为何用。  其次,写明归还的具体日期或大致时间,有较为复杂的情况,则要写明具体归还的方法。  
    (三)落款  要写上写借条者的单位名称和经手人姓名或借方个人的姓名。必要时需加盖公(私)章,以示负责。单位、个人名称前一般写上“立据人”或“借款人”字样。  在署名上还要写上借钱物的具体时间。年月日要写齐,不要只写月日。  借据范文:  今借到李某————元,所借款项用作——————。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利息为————。  此据  借款人:————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  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  利率的规定。

  • 一、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称银行两次催收3月未还为恶意透支。
    1、 第一,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2、 第二,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
    3、 第三,这次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4、 第四,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
  •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是不用坐牢的。如果你起诉并胜诉后,诉讼费可能由对方承担,但如果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你的钱暂时也拿不回来,法院会中止即暂停执行,等对方有财产了才会执行。
    虽然如此,但如果你不起诉,那你拿回钱的几率就是零,起诉了至少还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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