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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资实行计件制,工时是八小时制,超出八小时按加班计算,付了加班费,公司规定每人每月108小时的加班任务,请问,这样的规定有没有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定额标准?

劳动纠纷 2022-09-24 08: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计件工作的劳动者在完成企业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如果企业还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时间以外继续劳动的,那么企业应当按照相应延长劳动的时间核发加班费
  • 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劳动者劳动定额和工资报酬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即计件工资是以标准工时制度为计算基础。《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一定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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