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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四年前盗窃罪判十个月劳教,现在又从人车上盗窃两千块钱被公安逮捕了,会判什么刑法啊?

刑事辩护 2019-01-27 18: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⑴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⑵盗窃金融机构的;⑶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⑷累犯;⑸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⑹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⑺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⑻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l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一般盗窃如果数额较小孕妇会获缓刑。在犯罪情节严重、涉案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可以判处实刑,但犯罪嫌疑人也能申请监外执行。2011年杭州孕妇团伙盗窃案中,获刑最严重的孕妇因涉案金额达10万元,盗窃14次,被判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根据相关法律,监外执行的时间包括怀孕剩余的时间和哺乳期12个月,哺乳期过后,这名女子应继续服刑。
    也就是说一般犯盗窃金额比较小的孕妇会获得缓刑,不用坐牢!可能你不太了解什么是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 逮捕以后到开庭一般还有4至5个月时间。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 构成盗窃罪,法定量刑在三年以下,,【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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