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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1月份进入一家私人小公司,并且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有一条是每月扣除工资300元作为培训押金扣除1年。入职满12个月返还全部押金。我跟老板商讨了没有扣除我每个月的工资作为培训押金。但是今年4月老板送我去外地培训共花费他4260元。9月份我离职后老板拖欠了4970元工资。拖了一个多月今天给我送工资一共4970元但是只给我了我714元。说我工作未满一年要扣除我4260元给他的补偿。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9-25 12: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欠工资如何讨薪呢?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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