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写了一份欠条:我向A借款12万元,借款人:我。收款人:A但是这份欠条我已经还了,没有还款条,这份欠条没写日期还生效吗?要是生效我应该怎么写还款条?她同意写还款条,在线等!!!

债权债务 2019-01-04 23: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欠条是否有效,与欠条是否写明欠款日期无关。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欠条是由欠款人自愿出具、欠款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欠款的原因合法、真实,并由欠款人亲自签名确认、或由其代理人根据欠款人的合法授权签名确认的,该欠条就合法有效,具有法律效力。《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 首先可以肯定的说,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贷款人是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或者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根据《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就一些重要内容作出明确约定的,首先,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 其次,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最后,如仍然不能确定,就要适用法律的规定。
    针对您的情况,根据《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于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属于合同内容约定不明,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
    只要有对方亲笔签名,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 一、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但中途还了一次款,诉讼时效期间从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时重新计算;
    二、法律依据:《民法总则》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