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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武汉把别人打伤了,别人也把我打伤了,都是轻微伤。但是我有焦虑症,比较严重,我在南湖派出所开具了司法鉴定委托书,可是司法鉴定中心还需要卷宗和民警陪同,但是我的案子又没有立案,因为轻微伤无法立案,怎么办?是对方先动手打得我,然后我反击。我要与他打官司,申请赔偿精神损失费。请问我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19-01-07 14: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做轻微伤鉴定都需要的资料:
      1当时的伤情;
      
    2.身份证明;
      
    3.公安机关的委托鉴定书;
      
    4.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所鉴定;
      轻微伤
      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
      轻微伤赔偿标准
      
    一、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的轻微伤害案件,公安机关进行双方调解、赔偿医疗费等达成协议,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打人者进行行政拘留、罚款等。 如果赔偿达不成协议,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伤害所受的损失。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离婚时,是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失赔偿的,但是,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但是目前婚姻法对具体的赔偿标准并无相关的规定,因此,对于包括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离婚案件,精神损害赔偿一般都是参照相关的司法解释。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车祸头部受伤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车祸头部受伤中受害人或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但首先要确认侵权人是否具有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施行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以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行为后果,赔偿能力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该司法解释的施行,为人民法院判决提供了依据,但同时赋予了法院的自由裁量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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