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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债50万,财产30万,一个男孩,14岁,女孩6岁,现在是女方提出离婚

离婚 2019-02-19 21: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二种: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
    二、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的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当然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一并提出。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上述原因导致离婚,提出损害赔偿的:
    1、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不能向第三方提出损害赔偿。 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
  • 您好,
    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男方可以和女方协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配偶与他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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