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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我爸开车去山上载白萝卜下山,,下山好意搭乘两个装萝卜的两个下山,犹豫下了几天雨?,山路垮塌,我爸车翻了,我爸经抢救,不幸去世了,办完丧事,去看伤者,事故认定我爸全责,,伤者家属让我交钱,后来起法院起诉我们一家人。最后只判我妈赔偿,我爸什么都没留下··?家里面也是农村的木房子,我妈现在也61岁了,叫我们去法院谈怎么解决,我们进我们能力去解决。我们到法院说我们没这么多钱名下什么都没有{家里就一个木房子,一个车还在山上已经报废}就被拘留15天。叫我们子女借把我这个钱给了,给了就放人,然后把案子结了。还说不给钱还有拘留15天,还可能判刑。我想请问第一:法院这样合法吗???{我们去才拿到财产申报通知书,上面的居然是?3月份,我们去是8月,拘留决定书又是7月份,上面说的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拘留15天,我都没搞懂财产报告是什么,我还在问我们该怎么写。早上10点到的?11点就把我妈拘留了。}第二:我妈还会被拘留15天吗?会判刑吗?第三:做儿女借钱赔偿了?,判我妈赔偿和判我一起赔偿还有区别吗

综合法律 2022-09-26 13: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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